三公经费的审计的套路和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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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审计

三公消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是当前公共行政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在对政府部门的经责审计及政府工作人员的离任审计中,中央八项规定的执行情况是审计的一个重要内容,那么该如何对“三公经费”进行审计?

1.因公出国(境)费的审计方法
因公出国(境)费用审计重点:应关注出国出境人员是否超次数出国(境)、所乘飞机舱位是否超标准、出行时间是否超时限,以及到达地点是否超范围。

获取审计资料的技巧:
第一步,请外事主管部门提供年度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批计划和因公已出国(境)人员的电子登记台账及审批文件资料。
第二步,请财务部门提供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控制指标和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报销的电子明细账。
第三步,在以上两种资料报送后,由审计人员设计一张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三个年度)“单位因公出国(境)人员情况统计表”(简称“统计表”),交由外事和财务部门合作填报,并限期报送。统计表的主栏是出国(境)人员姓名,宾栏的指标包括职务、行政级别、上次出国(境)时间、本次出国离境及入境时间、前往地点、出国任务、所乘坐并报销飞机舱位、报销费用额、费用报销单位等。

分析问题的方法(比较分析法):审计人员在拿到以上材料后,
一是抽查统计表的部分数据,与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报销的电子明细账进行对比,以核实被审计单位填报数据的真实性。
二是将单位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与因公已出国(境)人员的电子登记台账及审批文件资料对比分析,可以发现出国(境)人员计划外出国(境)和未按审批权限批准出国(境)的问题。
三是将年度因公出国(境)开支经费总额与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指标对比,以界定经费节超幅度。
四是通过对统计表的要素进行筛选和分析,可以发现并统计出超规定次数出国(境)的人员、超标准乘坐并报销飞机舱位的人员、出国(境)由企事业单位承担费用等问题。五是将已出国(境)人员的审批文件资料与统计表对比,可以发现出国(境)人员擅自更改行程、延长境外停留时间的问题。

2.公务接待费的审计方法
对公务接待费方面的审计重点:应关注接待的场所是否为高档酒店或私人会所,餐饮消费是否有山珍燕鲍和高价烟酒,迎来送往是否存在赠送纪念礼品和土特产品等问题。

审计资料获取路径:
第一步,索取机关本级、部分所属企事业单位和机关服务中心的接待费开支明细电子账。
第二步,对机关本级接待费开支明细账的摘要按特定字段进行筛选,分析其开支理由,锁定其接待地点是否有超标的可能,再对其千元以上的开支金额进行筛选,关注其是否有高档消费的可能性。
第三步,将机关财务向所属企事业单位和机关服务中心转账核销的会计业务全部筛选出来,分析其在下级单位或机关服务中心进行超标接待的可能。
第四步,将以上所设三种条件下筛选并锁定的开支业务凭证号逐笔列出,提供给单位财务部门,要求其限期提供会计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

取证方法:
一是到发票开出单位(酒店)查实取证。到酒店的财务、餐饮部门查询与所开具发票对应的消费清单或者消费小票。
二是到机关服务中心查实取证。根据机关本级向机关服务中心(食堂、招待所、内部宾馆等)转账核销的接待费凭证,直接到机关服务消费提供的内部部门,逐笔逐票查证核销开支的发票,以及对应的物料采购清单、同期出库明细、餐饮消费小票等。
三是到所属企事业单位查证。对此方向的查证,既可以延伸查证机关的转账核销开支,也可以查证所属企事业单位自身的接待费开支。对此查证涉及地方酒店开支的发票以及由内部部门接待消费的开支,其延伸查证方法及技巧同以上做法。

审计方法:
一是审阅发票的来源,关注发票的真实性。审查开具发票的酒店,如果是近万元的餐饮消费开支,则要在网上查询该酒店的经营资质及注册信息,以验证其经营的内容是否与所开具发票的内容相符,并关注虚开发票的可能。
二是审阅经办人员报销频率,关注大额开支。针对同一部门或同一人员在一定时期内多次在同一酒店开具报销发票的现象要予以关注,特别是几天之内多次开具发票的情况更要引起重视,界定其是否通过化整为零掩饰大额消费的开支。
三是审阅内部审批程序,洞悉公款私报的可能。一般情况下,接待费的开支都应该有内部审批签报单,或者是在发票背面有背书。审阅时重点关注接待理由、对象、参与人数、审批领导签批等,将其与发票的开支金额、开支时间等要素对比分析,以确定违规消费的可能。针对既无内部签批单,也无三人以上背书开支的要予以重视,特别是只有单位主要领导和经办人签字的发票,很可能是主要领导的公款私报。
四是审阅以转账形式核销所属企事业单位的接待费,判断其隐蔽违规消费的可能。重点关注机关本级以转账的形式核销所属企事业单位和机关服务中心(食堂、招待所、内部宾馆)的接待费开支,以判断其在内部接待的隐蔽下进行违规消费的可能。以这种形式开支的接待费,一般情况下都没有原始发票,财务部门只凭内部审批签报单转账,或者是根本不附任何凭证,直接对所属单位进行核销。此类问题一经发现,其违规性质都比较严重,可作为重点查实的方向。

3.会议经费的审计方法
审计重点:关注参会人数是否超出规定的人数,费用开支是否超标准和超范围,举办会议的地点是否为风景名胜区,承办会议的酒店是否超星级等。

获取审计资料的技巧:
第一步,在已获取单位会议费支出财务明细电子账的前提下,向单位办公厅(办公室)索要年度会议计划(一般为最近三个年度)。
第二步,在审阅年度会议计划和财务明细账的基础上,审计人员针对单位的具体做法设计出“年度召开各类会议统计调查表”(简称“调查表”),要求被审计单位有关部门限期填报。调查表的统计项目有会议名称、主要议题、主办单位、会议分类、会议报到时间、结束时间。参会人数、保障人数、召开地点、承办会议酒店、开支总费用等。
第三步,在获取以上调查表的数据后,要求会议主承办单位提供每次会议的会议报批方案、会议通知、经费预决算等材料。

分析问题的方法:
一是将财务明细账与调查表对比分析,以验证调查表填报的数据是否真实。
二是将每次会议的报批方案、会议通知、经费预决算与调查表对比分析,以核实调查表填报的内容是否准确。
三是将年度会议计划与调查表对比,可以发现计划外开会的问题。
四是对每次会议召开的地点对照《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逐个审阅,可以发现是否有在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的问题;有时甚至还可以发现以开会的名义进行公费旅游的问题;通过上网搜寻等办法了解会议承办酒店的星级,可以发现会议入住酒店的超标问题。
五是通过将会议分类、实际参会人数、会期、开支费用等内容,对照《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进行对比审阅,可以发现会议超天数、超人数和超费用标准等问题。六是通过对会议开支内容的核实,发现超范围列支和向所属单位转嫁摊派会议费的问题,甚至还可以发现借开会之机虚列开支,开具假发票并私设“小金库”或私分钱物等问题。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三公经费”监管趋严后,有些单位将“三公经费”做办公费用处理,因此在审计时,要特别注意办公费用中的那些虚假发票(真发票假内容),要对这些发票项目内容追查核实。

案例经验

关于 “三公”经费审计过程中出现的几点问题与建议

笔者在预算执行审计项目中,对一些单位的“三公”经费予以重点关注,进行了详细的核实和检查,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一些新问题。

一是一些区县级行政机关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较差。笔者做了一个简单的调查统计,所调查的六个单位,全部都未启用公务卡结算。这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十一条“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健全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党政机关国内发生的公务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支出,除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者银行转账外,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相违背。经与其他单位进行了解,这种情况已成为面上普遍存在的问题。

二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报销不规范。笔者所调查的6个单位中有5个单位存在公务接待未附公务接待函、接待清单的情况,5个单位存在会议费未附会议通知、会议方案、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及参会人员的情况。经调查了解,这种情况也较为普遍。

三是部分单位出现餐饮费“变脸”为会议费现象。因为受“三公”经费支出金额和年初预算的控制,为避免超支,将招待费转嫁到会务费上。具体表现在,某单位会议通知上写明了具体参会地点在该单位会议室,但后附报销单据则是某餐饮单位开具的会议费,并在会议费项目中列支,有打会议费“擦边球”的嫌疑。

四是部分单位有在某商场换开发票的行为。笔者在调查时发现,部分单位在办公费列支的大宗“复印纸”、“印刷品”、“办公用品”的发票未附具体明细,且为单位换开发票。这种情况较为普遍。所谓换开发票,就是将购物小票换成正式发票时按照单位交办的事项填写,以便报销。该种行为较为普遍,也较为隐蔽,应引起高度重视。

对于上述几点问题,笔者提出几点建议如下:
一是对于公务卡结算执行差的情况,预算单位积极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规定对于列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支出,凡是具备刷卡条件的必须使用公务卡,以逐步取代现行的现金结算方式。进一步加强财务内控机制,规范财务报销与会计核算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财政、代理银行等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大法制建设,改善用卡环境。加强部门协调等措施完善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制度。

二是对于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报销不规范的问题,财政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财务部门规范审核审批制度。公务接待实行一票联审制度,即应由经办人员填写《单位公务接待审批单》,对方出具的接待公函,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分别签批,并将原始菜单、接待饭店餐饮发票附于审批单后到单位分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然后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手续,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党政机关会议费报销实行一会一结算制度,且会议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通知、实际参会人员名单、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以及应报批会议的批复文件等凭证。

三是对于出现的餐饮费“变脸”,商场换开发票等造假行为,会计部门监督关口要前移。对报销单据严格把好审核关。所有报销单据除经办、证明、审批齐全外,还要对发票真实性,发票支出内容及附件的明细程度加以监管,对不符合报销要求的票据,一律不准报销入账。要严把审计监督关,严格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商业企业发票管理严格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品采购报销制度的意见》对典型事例进行曝光,对发现问题的发票进行追查,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要求被审计单位要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严格报销审批和复核工作,以保证大额支出发票的真实、完整和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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