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审计单位常用舞弊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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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审计
舞弊犯罪长期困扰着企业的发展,员工舞弊行为不仅带来企业经济上的损失,还会损害品牌形象,造成企业声誉损失。因此,越来越多企业开始重视舞弊问题,高调反腐、严惩舞弊,在此过程中,员工隐私权如何保护、取证调查怎样合规,成为企业关注的重点问题。
如何甄别舞弊信号和侦测舞弊风险?如何自上而下的通过内控、技术、规制等手段来规避舞弊风险,从而最大程度减少因舞弊而导致的损失?是当前摆在审计人员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货币资金

(一)库存现金业务常见舞弊

1.隐瞒收入:舞弊者在收到现金收入时,不向交款者开具收款收据或发票,或将相关票据撕毁,随意隐瞒收入,收入不登记入账,以达到贪污企业现金的目的。

2.虚列支出:舞弊者虚列支出,如虚列职工薪酬等,将虚列支出的现金占为个人所有。

3.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舞弊者在登记日记账时,故意少列收入、多列支出,将余款装入个人。

4.利用假复写贪污:舞弊者利用假复写的方法,即在复写纸的下面放置白纸,存根联是一个金额,开出的实际收入金额或付出金额是另一个金额, 往往是将收入款的存根联比实际收到的款项写小,将支出款项的存根联比实际支付的款项写大些,从而将差额贪污掉。

5.混用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账户:舞弊者将收入的现金列入银行存款账户,将银行存款支付的业务列入库存现金账户,这样现金日记账上的现金收入额就小了,支出的金额就大了。

6.借款不入账:通过这种虚列的方式以达贪污企业现金的目的,舞弊者利用为企业借款的便利,将借入的款项不上交入账,并将借条的存根撕毁,达到侵吞企业款项的目的。

7.涂改原始凭证金额:舞弊者为了达到贪污现金的目的,往往会利用工作上的便利或原始单据上的漏洞涂改原始单据的金额, 故意把收入的金额改小, 把支付的金额改大, 将差额收入个人。

考虑审计项目的类别,采用有针对性的审计方法,从而发现各类相关的舞弊行为或重大案件,降低审计风险。

(二)银行存款业务常见舞弊

1.私自提现:舞弊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没有经过相关责任人同意就擅自开出现金支票从银行提取现金,提取现金后不留存根,也不入账,而是把企业的现金占为已有。

2.公款私存:舞弊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企业的收入款存入个人的银行账户。

3.挪用公款:舞弊者为了达到挪用企业资金的目的,往往会以“预付账款”的形式,从企业账号将款项转入到个人银行账户,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4.混用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账户:舞弊者故意将银行收支业务和现金收支业务混淆记录,如收到的现金列入银行存款账户, 或将银行存款支付的业务列入库存现金账户, 从而达到挪用企业库存现金的目的。

5.转账支票外借:舞弊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企业的转账支票借给外单位使用。

6.利用转账支票套取现金:舞弊者为了帮外单位套取现金,而利用企业的银行账号。比如,外单位将转账支票存入企业银行,舞弊者再从企业取出现金转付给外单位。

7.将企业账户外借:舞弊者与外单位相互勾结。利用企业银行账户为外单位或个人转移资金、套取现金,以达到从中捞取好处费的目的。

8.涂改银行对账单:舞弊者为了掩饰从企业银行账户套取现金的行为,抱着侥幸心理故意将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中的同一笔发生额进行涂改, 以达到保持两者相符的假象, 掩人耳目。

9.用转账支票购置个人物品:舞弊者利用职务之便,用企业的转账支票为个人购置物品,而将转账支票的存根撕毁,不入账。

10.隐藏银行收款通知单:企业采用委托收款的结算方式时,舞弊者为了达到贪污公款的目的,而将银行发出的收款通知单撕毁或隐匿,不在银行存款日记账中登记,而是开出现金支票将这笔款项取出占为己有。

11.转账支票重复使用:舞弊者将以前年度已经入账的转账支票抽出来后,将日期涂改成本年度的日期再度入账,再用现金支票擅自从银行提取现金纳入个人。

12.银行存款进账单重复使用:舞弊者将以前年度已经入账的银行存款进账单抽出来后,将上面的日期涂改成本年度的日期再度入账,造成将库存现金存进了银行的假象,并同时涂改银行对账单,给人账单相符的假象。再将实际应送存银行的现金纳入个人,达到贪污公款的目的。

13.付款凭证分次使用:舞弊者将转付款项时取得的银行结算单和转付款项的原始单据分两次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再将一笔金额通过现金支票提取现金并不入账的方法, 将重复报账的金额占为个人所有。

14.提取现金却漏记现金:舞弊者从银行提取现金后,只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而不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以达到挪用公款的目的。

(三)其他货币资金常见错弊

1.外埠存款常见错弊:不正确使用外埠存款账户,如外埠存款用于其他非法物资的采购等;采购人员将外埠存款挪作他用;用外埠存款进行股票、债券等交易活动;外埠存款长期挂账,实际上已被挪用或贪污。

2.银行本票常见错弊:不在银行本票使用范围内使用;通过银行本票套现;挪用或贪污银行本票存款;舞弊者为了个人利益故意收受无效的银行汇票,如银行汇票的收款人不是本企业的名称、接收作废的银行本票等。

3.银行汇票常见错弊:超出银行汇票的使用范围使用银行汇票;利用银行汇票套取现金;不通过正规途径转让银行汇票;舞弊者有意收受无效的银行汇票;挪用或贪污银行汇票存款。

4.信用卡常见错弊:信用卡金额不是从基本存款账户转入;直接向信用卡里交存现金;从信用卡里直接支取现金;将销贷款直接存入信用卡内;出租或出借信用卡;用于1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舞弊者恶性透支,信用卡的使用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均不见效果。

5.信用卡保证金存款常见错弊:不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信用卡保证金存款;挪用或贪污信用卡保证金存款。

6.存出投资款存款常见错弊:用于投资的款项不用于合法投资项目;存出投资款挪作他用;用存出投资款套取现金;用存出投资款套取现金。

7.在途货币资金常见错弊:虚列在途货币资金的金额;在途货币资金到账后不及时销账,而是挪作他用或占为已有。

二、存货

存货业务常见错弊

1.存货的入账价值不正确、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使用不适当、存货的期末计量不正确。

2.存货业务的账务处理不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3.在有现金折扣的情况下,舞弊者全额付款,将现金折扣占为已有。

4.舞弊者故意将存货数量记错,为今后转移存货打下基础。

5.存货账存数与实存数不相符。

6.舞弊者以假合同骗取预付款。

7.根据相关规定,在视同销售情况下,账务处理不正确。视同销售是指在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税收上作为销售,确认收入计缴税金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

8.责任人怕承担责任,毁损存货时不及时报损。

9.监守自盗,虚报存货损失。舞弊者利用职务之便,将企业的存货盗窃出去而虚报损失。

10.舞弊者采用调包计,以次充好、瞒天过海,从中捞取好处。

11.存货长期挤压,占有企业资金数额较大,结构不合理。

12.盘点过程中虚列盘盈盘亏的存货,或盘盈盘亏的存货不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及时处理资产。

三、资产类

(一)固定资产业务常见错弊

1.固定资产增加时,入账价值不正确。

2.购置的固定资产以次充好,舞弊者从中捞取好处。

3.购入的固定资产不在预算之内,没有经过相关人员的批准。

4.舞弊者为了谋取个人利益,而将可以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称作报废的固定资产,以达到低价转让的目的。

5.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的残值收入不入账,而是占为个人所有。

6.舞弊者将非闲置或暂时不用的固定资产低价出售,从中捞取好处。

7.舞弊者私自将企业的固定资产转移出售。

8.遭受灾害时故意将损失夸大或缩小,以达到调增或调减利润的目的。

9.固定资产明细账与总分类帐的记录不相符。

 

(二)无形资产业务常见错弊

1.无形资产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

2.无形资产内部控制制度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

3.无形资产没有定期进行清理。

4.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不正确,没有按相关规定执行。

5.无形资产的实有金额与其相关证明文件上的金额不一致。

6.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费用混杂在一起,没有分开核算。

7.无形资产出售或转让金额不合理、不合规。

8.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摊销金额不正确,摊销方法使用不恰当。

9.无形资产投资时,入账价值不正确、账务处理不正确。

10.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准确。

11.出售无形资产,隐匿出售证据,不进行账务处理,没有转销无形资产的成本价值。

四、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

(一)生产成本常见舞弊

1.生产成本核算不正确:多种产品耗用的直接材料在各产品之间的分配不正确;生产工人工资在各产品之间分配的金额不正确;制造费用核算内容不正确, 将不该列入制造费用的费用列入了制造费用;制造费用在备产品之间分配的金额不正确;材料成本差异的分摊不正确。

2.费用界限划分不正确:生产费用与经营管理费用的界限划分不正确;各个会计期间的费用划分不正确;产品与产品之间的费用划分不正确;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的费用划分不正确。

3.虚增或虚减生产成本:舞弊者为了达到调减或调增利润的目的, 而故意多结转或少结转产品成本。

4.虚报费用:舞弊者为了多报费用开支,而将费用记入制造费用账户。

5.虚列生产工人工资:舞弊者故意多列生产工人工资,将多列工资占为个人己有。

6.虚增材料成本:舞弊者故意多列产品耗用的材料成本,为以后贪污材料款打下基础。

 

(二)期间费用常见错弊

1.销售费用常见错弊:销售费用是企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发生的各项费用, 舞弊者故意将不应列入销售费用中的开支列入了其中;舞弊者虚报费用开支, 以达到多领用现金的目的;借用展览费或广告费的名义掩饰不正当的开支;虚报专设销售机构的相关费用开支;舞弊者为了调节利润, 而多列或少列销售费用;不遵守权责发生制原则,将不属于本期列支的销售费用列入本期费用中;销售费用明细账户的设置不符合规定或满足不了企业管理的需要。

2.管理费用常见错弊:管理费用明细账户的设置不符合规定或不能满足企业管理的需要;列入管理费用核算的内容不符合规定,将不应列入管理费用的内容列入该费用中;管理费用明细账户列支的金额超过了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列支的标准;舞弊者为了调节利润,而多列或少列管理费用;舞弊者报销费用时,虚开发票,以达到多领取现金的目的;不遵守权责发生制原则,将不应列入当期的管理费用列入当期管理费用中;固定资产折旧额的计提不正确;无形资产摊销的金额不正确;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的计提金额不正确;坏账准备的计提金额不正确;资产跌价准备的计提金额不正确;业务招待费用没有按财务制度规定的比例计算和列支,超过了规定的列支标准。

五、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和应付职工薪酬常见舞弊

(一)应收账款常见的错弊

1.入账金额不正确:应收账款入账金额不正确,是指发生赊销业务时,会计人员没有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入账。如在有现金折扣的赊销业务中,应收账款按会计制度的规定入账, 在这种赊销情况下我国企业只能采用总价法:将未扣减现金折扣的金额作为实际销售价格来确认应收账款的金额。

2.虚构销售收入:舞弊者虚构商品销售业务来调节企业的收入,导致虚列应收账款、虚构销售收入调增企业利润的目的。

3.证证不相符:记录应收账款的记账凭证下面没有附原始凭证,或所附原始凭证的经济内容与记账凭证上内容不相符,出现账证不相符的情况。

4.应收账款账户不设置明细账:舞弊者不在应收账款账户下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而是将所有的应收款经济业务笼统地登记在一起,来达到掩盖那些不正常经济活动的目的。

5.收回的贷款不入账:舞弊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收回的应收账款不入账,而是挪作他用或干脆纳入个人。

6.利用应收账款账户调节利润:舞弊者利用应收账款账户调节利润,如将当期发生的费用不计入当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损益类账户,而是列入应收账款账户,达到少计费用、调增利润的目的。

7.应收账款账户核算内容不正确:舞弊者将不应列入应收账款的业务而强行列入其中,以达到多提坏账准备的目的。

8.收回贷款后仍长期挂账:舞弊者将收回的应收账款挪用或贪污,而在账务上将其处于长期挂账状态,因此,查账时对于那些长期挂账的应收账款应重点检查。

 

9.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不适当:随意变更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使得坏账处理的方法前后各期不一致。

10.坏账损失核算方法不正确: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有直接转销法(在坏账实际发生时,按实际损失确认坏账损失, 计入期间费用同时冲销该笔应收款项) 和备抵法(在坏账损失实际发生前,就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估计损失, 并同时计提坏账准备,待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再冲减坏账准备)两种,根据相关规定,我国企业应采用备抵法来核算坏账损失。

11.应收账款清查不及时:财务部门没有定期清查应收账款,长期不对账。

12.应收账款处于长期挂账状态:应收账款迟迟收不回,处于长期挂账状态。如销售员、会计人员吃里爬外, 为了从购货单位谋取利益, 为让购货单位达到长期占用应付货款的目的而造成的企业应收销货款的长期挂账。

(二)其他应付款常见的错弊

1.舞弊者利用职务之便,随意从企业借支资金,以达到挪用企业资金的目的。

2.舞弊者利用职务之便,借用企业资金从事与企业经营业务无关的活动。

3.存出保证金收回后,舞弊者不及时入账挪作他用或干脆贪污掉。

4.利用其他应收款账户把一些成本费用不计入当期损益,而是作为其他应收款来挂账,以达到虚增企业利润的目的。

 

5.舞弊者将收入记入其他应收款账户,故意隐瞒收入、虚减利润,以达到少交税或不交税的目的。

6.舞弊者日常在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时,将库存现金溢余款货短缺款不按会计制度处理,而是计入其他应收款账户,作为以后盘点现金时发现现金溢余或短缺的备抵款项。

7.舞弊者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利用其他应收款为其他单位套取现金,对于银行对账单上那些等额存入又等额支出款项尤其需要注意。

8.不按规定对其他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和催收,造成企业资金长期被占用和挪用。

9.对于那些已经有事实证明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不及时处理,仍长期挂账。

(三)应付账款业务常见错弊

1.发生退货的情况下,舞弊者不及时冲减应付账款,而是挪作他用或干脆不冲减,而是将退回的货款占为己有。

2.利用应付账款,贪污现金折扣,即在享有现金折扣的情况下,与对方单位相关人员共同舞弊,却按贷款总额支付,将折扣部分纳入个人。

3.利用应付账款账户虚列成本费用,以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

4.在以产品或商品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不通过主营业务收入账户核算,而是直接借记应付账款账户,贷记库存商品账户,以达到隐瞒收入、调节利润、少交税费等目的。

5.内外勾结,故意多列应付账款的金额,再将多支付货款的部分纳入个人。

6.应付账款某明细账长期挂账。一般来讲,应付账款的偿还期不能太长,如果有长期挂账的现象,有可能是企业偿债能力有限,但如有企业偿债能力较强还存在长期挂账的现象就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可能有人利用该账户进行舞弊,应及时查明原因。

(四)应付职工薪酬常见错弊

1.虚报职工名单。舞弊者为了达到多领工资的目的,而故意虚构职工名单。

2.虚报工资计算依据。舞弊者故意多报考勤天数、工作工时、计件数量等,以达到多领工资的目的。

 

3.舞弊者利用职务之便,将工资计算表故意计算错,以达到多领工资的目的。

 

4.舞弊者冒用他人之名领取工资。

 

5.将不属于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内容而强行在该账户进行核算。

 

6.不按规定提取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等。

 

7.发给职工的非货币性福利账务处理不正确或冒领非货币性福利等。

 

8.不按实发工资时到银行提取现金,主要表现为多提。

 

9.职工未领取的工资处理不当,如没有及时记入其他应付款账户核算等。

 

10.以企业生产的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时,没有作为企业销售收入入账,没有按照该产品的收益对象计入相关成本、费用之中,也没有在应付职工薪酬中反映出来。

 

11.职工薪酬列入的核算科目不对,如生产工人的薪酬应计入产品成本,在建工程工人的薪酬应列入在建工程账户,行政人员的薪酬应列入管理费用账户, 销售机构职工的工资应列入销售费用账户。

六、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常见舞弊

(一)实收资本常见的舞弊

1.出资额不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

 

2.出资方式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3.出资期限不符合规定:投资者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付出资额。

 

4.投入的资本作价不合理:根据规定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5.无形资产投资比重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6.实收资本增减变动不合法:企业法人实有资本比原注册资本数增减额超过20%时,应办理变更登记,但有些企业没有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不符合增资或减资条件的,仍然增加实收资本或减少实收资本;有增资或减资行为, 却没按规定办理相关的手续;根据规定,在企业持续经营期内,投资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抽回, 有些企业投资者却随意抽回资本;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可以依法转让,但有的投资者没有按法定程序办理转让手续。

7.外币投资时,汇率使用不当:没有按照规定选择汇率,而是故意使用高汇率折算或选用低汇率折算。

8.核算实收资本的账户设置不规范:企业应根据投资人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会计人员没有按照要求设置明细账户。

 

(二)资本公积常见的舞弊

1.资本公积账户,使用不正确:将不应列入该账户核算的内容,强行列入该账户核算资本公积账户;将应列入该账户核算的内容,未列入该账户核算,如将接收捐赠的将应列入该账户核算的内容。

 

2.资本公积使用不符合规定:资本公积的主要用途有两个:转赠资本,弥补亏损。有的企业资本公积的使用不符合规定,如用资本公积滥发资金等;资本公积的使用未经批准、未办理相关的手续舞弊者将资本公积挪作他用。

(三)留存收益常见的舞弊

1.盈余公积:滥用盈余公积账户,如将盘盈的资产、罚没收入等计入盈余公积;提前盈余公积的基础不正确;提前盈余公积的比例不符合规定;使用盈余公积不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如用于发放奖金等;使用盈余公积的审批手续不齐全;将盈余公积挪作他用。

2.未分配利润:滥用未分配利润账户,将不该列入该账户的内容强行计入;没按规定对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

七、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常见舞弊

(一)主营业务收入常见错弊

1.销售发票管理不严格:舞弊者为了个人利益,使用企业的发票代他人开具发票;舞弊者开具大头小尾发票,以达到少报销售额、少交税款的目的;舞弊者发生销售业务时不入账,而是私设小金库或贪污纳入个人。

2.销售收入入账时间不正确:舞弊者为了达到调减利润的目的,而故意将本期的销售收入延期到下期入账。

3.销售收入不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舞弊者为了不记收入,在实现产品销售收入、编制记账凭证时不通过主营业务收入账户核算,而是直接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账户, 贷记库存商品账户。

4.挪用企业销售收入:实现销售收入时,不及时确认收入,以达到挪用公款的目的。

5.虚增销售收入:舞弊者为了突出业绩或调增利润,而通过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账户虚增销售收入。

6.视同销售业务未计算交纳税款:根据相关规定,视同销售的八种行为,应按销售业务计算交纳相关的税费。

7.商业折扣业务入账价值不正确:商业折扣销售业务,销售收入的入账价值应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来确认。

8.现金折扣业务入账价值不正确:现金折扣销售业务,正确的销售收入确认方法为:按未扣除的销售金额入账,实际发生现金折扣时,折扣额计入财务费用核算。

9.各种收入混淆入账:企业主要经营业务收入应记主营业务收入账户,由于会计人员业务不熟练,而计入了其他业务收入或营业外收入的账户。

10销售退回业务处理不合规:企业发生销货退回业务时应冲减当月的销售收入;检查销售退回的产品是否已验收入库和登记入账。

 

(二)其他业务收入常见错弊

1.其他业务收入的金额不真实:舞弊者为了达到调增利润的目的而多列、虚列其他业务收入金额;舞弊者为了调减利润或贪污,而少计或不计其他业务收入;会计人员工作疏忽漏记了已收款的其他业务收入将其他业务收入提前入账。

2.其他业务收入账务处理不正确:将已实现的现金收入长时间不入账,舞弊者将其挪用、贪污或形成小金库;将其他业务收入延期入账,以达到调减利润或挪用公款的目的;应列入其他业务收入账户核算的却计入了其他账户核算;不应列入其他业务收入账户核算的,却列入了该列入了该账户核算,如转让无形资产业务取得的收入应作为营业外收入入账;实现其他业务收入时,没有及时结转其他业务成本,如已售材料、却没有结转材料成本,再如销售材料收入的款项,直接冲减材料成本等。

3.其他业务收入长期挂账:舞弊者将实际收回的款项私设小金库或挪作他用或已被贪污,舞弊者却将其他业务收入长期挂账。

4.其他业务收入执行力度不够:材料出售、包装物出租业务发生时,相关责任人口头同意,却没有具体的审批手续;无形资产转让时,与之相关的手续没有按规定程序办理;固定资产出租业务没有相关责任人的审批,没有专人负责登记和管理。

5.应作为营业外收入,而非其他业务收入,这是审查中需注意的新内容。

6.无形资产转让收入列入其他业务收入:转让无形资产业务应作为营业外收入,而非其他业务收入,这是审查中需注意的新内容。

 

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常见舞弊

(一)资产负债表常见错弊

1.资产负债表结构、形式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

2.表内各项目的填列方法不正确,数据来源的计算方法不正确。

3.表内各项目填列的数据与会计账簿中记录的数据不一致。

4.资产负债表的填列,左边和右边(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两边的数据不平衡)。

 

5.资产负债表与其他各种报表的勾稽关系不正确。

 

(二)利润表常见错弊

1.利润表结构、形式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

2.利润表反映的内容不真实、不合法制记账凭证时不通过主营业务收入账户核算, 而是直接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账户, 贷记库存商品账户。

3.挪用企业销售收入:实现销售收入时,不及时确认收入,以达到挪用公款的目的。

4.虚增销售收入:舞弊者为了突出业绩或调增利润,而通过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账户虚增销售收入。

5.视同销售业务未计算交纳税款:根据相关规定,视同销售的八种行为,应按销售业务计算交纳相关的税费。

6.商业折扣业务入账价值不正确:商业折扣销售业务,销售收入的入账价值应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来确认。

7.现金折扣业务入账价值不正确:现金折扣销售业务,正确的销售收入确认方法为:按未扣除的销售金额入账,实际发生现金折扣时,折扣额计入财务费用核算。

8.各种收入混淆入账:企业主要经营业务收入应记主营业务收入账户,由于会计人员业务不熟练,而计入了其他业务收入或营业外收入的账户。

9.销售退回业务处理不合规:企业发生销货退回业务时应冲减当月的销售收入;检查销售退回的产品是否已验收入库和登记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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