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资: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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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纳税实务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五条规定,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第十一条规定,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提示:《印花税》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取消了其他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税目(按件五元)。原来按件五元税目(其他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均已取消。
【实务】
1.注册资金不征印花税,实缴资本部分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2.实收资本先减后增,减资时不退印花税,后增加部分未超过减资前已缴纳过印花税的部分,不需要补贴印花,只就增加超过原已贴花部分补贴印花。
【案例1】某有限公司2023年12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000万,
1.截止2023年12月31日实缴1000万元;
2.2024年5月,一个股东减资200万;
3.2024年8月,引入一个新股东对公司增资1200万
适用按年申报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不考虑其他特殊情况
1.2023年应该缴纳的营业账簿印花税在2024年1月份申报期内申报
应纳税额=1000万元×0.025%=2500元
2.2024年应该缴纳的营业账簿印花税在2025年1月份申报期内申报
应纳税额=(1200-200)万元×0.025%=2500元
【案例2】2023年,我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并依法缴纳了印花税,2024年2月公司股东减资200万元,2025年11月企业新股东再增资500万元,也就是说公司现在的注册资本为1300万元。2025年公司应当按增加的300万元计算缴纳印花税。
结论:注册资本不涉及印花税;实收资本减资不退印花税;以后年度增资,计税基础则可以扣除原减资部分的实收资本,减资部分实收资本对应的印花税在以后增资时可以扣除享受。
【常见实务问题】

一、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后,认缴但未实际收到投入的资本时(无需账务处理),无需缴纳印花税,待实际收到股东投入资本金时再缴纳印花税。

实际收到股东缴纳资本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借:税金及附加——印花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二、股东发生变化(A股东购买B股东持有的股权)
仅股东发生变化,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并未增加的,无需缴纳印花税。
借:实收资本——B股东
贷:实收资本——A股东
三、转增资本印花税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并未增加,无需缴纳印花税。
2.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增加,需实收资本增加部分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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