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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是否可以拒绝由任职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3〕47号
):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支付款项时应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将取得款项的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代为扣缴,对纳税人拒绝扣缴税款的,
扣缴义务人应暂停支付相当于纳税人应纳税款的款项,并在一日之内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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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2003〕47号
版权声明:
本站原创文章,于2020年8月13日
12:01:56
,由
admin
发表,共 191 字。
转载请注明: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提出这要求,单位怎么办! - 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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