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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出差津贴报销需要发票吗?
总局12366: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规定,企业支付给员工的补助、补贴、津贴应计入工资薪金总额,可以税前扣除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应根据企业相关制度确定,不需要发票扣除。
【链接】个人所得税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二条(二)款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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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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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原创文章,于2024年7月9日
09:45:17
,由
admin
发表,共 515 字。
转载请注明:
员工的补助、补贴、津贴不需发票税前扣除 - 财税
咱们交社保对应的工资都包括什么?比如包括取暖补贴?出差补贴算吗?
发票开具时间与成本费用发生时间不在同一年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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