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 发表评论 402 viewsA+所属分类:法规解读 收 藏《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九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所称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是指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未购销商品、未提供或者接受服务、未从事其他经营活动,而开具或取得发票; (二)有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但开具或取得的发票载明的购买方、销售方、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金额等与实际情况不符。 Post Views: 535 我的微信公众号 我的微信公众号扫一扫 我的微信公众号 我的微信公众号扫一扫 赞 0 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