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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纳税实务
【政策规定】
【案例】某企业按季度申报印花税,2022年11月3日签订一份建筑施工合同,不考虑其他特殊情况(以下情形仅供参考):
情形一:该合同未履行,2023年2月3日取消上述施工合同,由于2023年1月已申报缴纳了该合同的印花税,则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及抵缴税款。
情形二:该合同未履行,2023年2月3日取消上述施工合同,但2023年1月未按规定申报缴纳了该合同的印花税,该合同的印花税需缴纳和滞纳金,也不予退还及抵缴税款。
情形三:该合同未履行,2022年12月30日取消上述施工合同,该合同的印花税未缴纳(法定期限内),则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情形四:该合同未履行,2023年1月14日取消上述施工合同,该合同的印花税在2023年1月8日企业申报缴纳印花税,您懂的,应修改1月申报的2022年4季度印花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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