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本国子目注释的通知 发表评论 1,203 viewsA+所属分类:会计准则 收 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本国子目注释的通知 税委会〔2019〕51号 海关总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对部分本国子目注释进行调整,现将本国子目注释调整表印送你署,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本国子目注释调整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9年12月25日 附件下载: 本国子目注释调整表.pdf Post Views: 1,669 我的微信公众号 我的微信公众号扫一扫 我的微信公众号 我的微信公众号扫一扫 赞 0 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