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税总局稽查局的一份内部关于创投合伙基金按35%补税的文件在私募基金行业炸开了锅,部分基金管理人甚至接到了税务局的口头通知,不仅从2018年开始,对于合伙型基金LP个人取得的非股息、利息所得不能再...
“延后发工资可多扣除费用少缴个税”靠谱吗?
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主席令第九号,以下简称“《决定》”)规定的过渡政策,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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