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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定:《印花税法》规定
1.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2.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3.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4.营业账簿税率: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
实务要点
1.营业账簿按其反映的内容的不同,可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账簿。对记载资金的账簿应申报缴纳印花税,其他账簿不再征收印花税。
《印花税》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取消了其他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税目(按件五元)。原来按件五元税目(其他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均已取消。
2.营业账簿印花税不需要每年申报
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是按季度/年度/按次申报关注当地规定:如《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4号):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申报缴纳,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印花税纳税期限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3号)规定,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可以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可在上述范围内选择纳税期限,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计征的若当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未增加,也可能需要按零申报印花税哦!
【例】公司2023年末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为2000万,2024年3月份有个别股东减资,减资后公司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为1200万,2024年11月公司引入新股东,新股东增资后公司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为1800万,此后至2024年末,没有增减变动,不考虑其他情况:因此2024年不用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
3.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
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使用的营业账簿,应由各分支机构在其所在地缴纳印花税。对上级单位核拨资金的分支机构,其记载资金的账簿按核拨的账面资金数额计税征收印花税;对上级单位不核拨资金的分支机构,营业账簿不征收印花税。为避免对同一资金重复计征,上级单位记载资金的账簿,应按扣除拨给下属机构资金数额后的其余部分计征印花税。(1988国税地字第25号)
4.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5.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出资额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不征收资金账簿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