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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公务出行租赁社会车辆管理案例 – 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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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公务出行租赁社会车辆管理案例

为规范市直单位公务出行租赁社会车辆行为,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防范违规违纪行为,2022年4月,南阳市财政局联合市机关事务中心制定出台《市直机关公务出行租赁社会车辆管理暂行办法》,主要对本级机关单位租赁车辆的使用范围和标准、租赁管理、费用管理、监督问责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办法》明确市直单位在保留公务用车以及“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应急保障平台”车辆不能满足公务出行的前提下,方可租赁车辆。租赁车辆应当严格按程序审批,原则上实行“一事一租”,先审批后租用。
租赁车辆费用从单位公用经费中列支,如开展专项或大型活动所发生的租赁费用从相应工作经费中列支。
租赁车辆的单位党委(党组)同时对本级和所属单位车辆租赁违规违纪行为承担主体责任,对未经审批租赁车辆的;超标准或挪用、挤占其他专项经费租赁车辆的;为规避公车监管租赁车辆,造成公车资源浪费的;将租赁车辆变相为领导干部固定使用或者私用的;通过连续多次短期租车,变相长期租赁车辆的;以及有其他违规违纪租赁车辆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现将全文转发,供大家学习了解,提高租赁社会车辆管理意识,减少违规违纪风险。(文件来源:南阳市机关事务中心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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