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应税产品的销售额,包括增值税税款和运杂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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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法规解读

资源税应税产品的销售额如何确定?是否包括增值税税款和运杂费用?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明确,资源税应税产品(以下简称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按照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计入销售额中的相关运杂费用,凡取得增值税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有效凭据的,准予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运杂费用指应税产品从坑口或者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者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费用。该规定延续了现行资源税政策,明确资源税应税产品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同时准予扣除计入销售额中的符合条件的运杂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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