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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费用的账务处理(进项税额抵扣) – 财税
财税

借款费用的账务处理(进项税额抵扣)

一、借款费用核算内容
1.实际利息费用——不能抵扣进项
(1)银行借款利息
(2)公司债券的实际利息
2.汇兑差额(外币借款)——不能抵扣进项
3.辅助费用——除以下情况以外,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
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借款费用的归属方向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记入“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不符合资本化条件而且属于筹建期内发生的部分则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3.既不符合资本化条件又未发生在筹建期内的部分则计入各期损益列为“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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